发布日期:2025-08-31 08:13 点击次数:174
男子七夕送金镯分手后索还 法院判决引关注
近日,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,男子小邵恋爱期间七夕送金镯,分手后要求前女友小李还钱,案件判决结果引发大众对恋爱期间财物往来的热议。
2022年,25岁的小邵与小李在网络游戏中相识 ,彼时小李有男友,小邵默默将喜欢藏在心底。2024年初,小李恢复单身,小邵开始热烈追求,小李虽未明确拒绝,但提出要小邵花钱证明追求的诚意。8月5日,小邵为小李报销1440元机票,期望确定恋爱关系 。七夕前夕,两人前往深圳水贝,小邵精心挑选一只价值20692元的金手镯赠送给小李,并郑重表示是以结婚为目的购置。一周后,小邵登门拜访小李家长 ,本以为感情会稳步发展,可之后两人矛盾频发。11月,小邵花费1088.62元购置一枚黄金戒指当作订婚戒指送出,试图推进结婚进程 。
然而,两人恋爱关系仅维系了不到八个月便宣告结束。分手后,小邵要求小李返还机票费用、金手镯及戒指等财物,总价值23220.62元,他坚称小李收下礼物却无意成婚,存在“感情诱导”。
经法院审理查明,小邵赠送礼物是出于自愿,目的是增进双方感情,且所涉金额未显著超出正常恋爱交往的开支范围,同时难以判定这些赠与行为附有特定条件。最终,法院驳回小邵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该案件一经公开,迅速在网络上引发网友讨论。网友“恋爱与法律”评论:“这给大家提了个醒,恋爱时送贵重物品,最好提前说清楚条件,不然分手后真的很难要回来,感情和金钱还是要分清楚。”网友“理性看待”表示:“虽说谈恋爱不能太算计,但像这种大额财物赠送,确实应该谨慎,不然最后人财两空。而且男方也应该反思,不能把送礼物当成感情的筹码 。”网友“法律意识流”称:“法院的判决很合理,没有证据证明是附条件赠与,就只能按普通赠与处理 ,以后大家涉及大额财物往来,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 。”
新闻来源:裁判文书网、看看新闻、抖音等网络平台。